- 主题:普个法吧,关于昌平摩托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这个案子里,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最重要依据是受害者的伤情,但受害者事实上只是擦伤,轻伤都算不上
所以除非受害者能充分证明汽车有故意伤害的动机(有私怨,或者之前有纠纷),否则仅仅凭视频很难判定其是犯罪行为的,没注意,手潮,手滑,开脱理由一大堆
所以,目前行拘15天,已经是开出的顶格处罚了,我理解交管部门没包庇这个垃圾
除非有新的证据出现,否则也就这样了,赔点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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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察的角度来说
没法证明他是故意还是过失,按照现在的标准,那就是疑罪从无
除非有足够的动机和证据,例如撞之前双方有激烈的口角争吵这种,或者有碾压这种行为(完全背离正常行驶的行为才算)
司机可以说只是为了超车,没注意观察,也说的过去啊
【 在 liangcao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
: 我问你他是故意的还是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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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讲证据和动机的。。。
【 在 liangcao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事证明标准理论讲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实际不可能
: 站在一个理性的自然人角度,能否注意到摩托车主,是否可以避让开
: 如果他没病,怎么可能注意不到,碰撞后也没看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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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极端例子,你在路上开车
开着开着走神了,这时候路上有个行人随意横穿马路被你撞了
按照你的理论,从第三者角度来看,那么大个活人为啥你就看不见反而直直撞上去?你是不是仇视不遵守交通法规,乱穿马路的行人?
能不能看成故意谋杀?
【 在 liangcaowei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事证明标准理论讲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实际不可能
: 站在一个理性的自然人角度,能否注意到摩托车主,是否可以避让开
: 如果他没病,怎么可能注意不到,碰撞后也没看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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