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最后一句,高速上只要有120的限速牌,就不该按80来算限速:
最后一行的最后一句,是可以条件否定第二句的。
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 在 shaoli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一不从实际考虑的坑爹法规 。。
:
--
修改:LYMing1986 FROM 111.206.214.*
FROM 111.206.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