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就能解决的事情 你还要置气不解决 多大的人了
【 在 Wawrink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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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摩托车区全责,对方行人要价太高,我报警走保险。
: 警察出现场快速事故单,行人轻伤擦破皮,坚持去医院。
: 先后三天两次拍片都无骨折等严重伤痛,医生鉴定软组织损伤,好像这个只要去医院永远都会有的,这个没办法,得遵医嘱。给开了扶他林,对方要求病休给开了三天,总费用四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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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求私了,对方要五千,理由是检查费,误工费交通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协商未果,之间对方上我家骚扰说我不赔钱并堵家门(处理单留有地址),我只能走保险要求按实际发票赔偿。
: 保险说3000以下可以当快速处理,一次性解决,对方开心的同意了,我不爽其行为,坚持实报实销,对方表示那他就要医院住到底,检查到完事,保险让我们协商,并说这样的话我交强险可能覆盖不了。
: 现在问题
: 1对方吃定了全责,只给票面上赔偿绝不同意
: 2已经去医院再次对上次x光处做了复查,检查结果仍是没严重骨折,对方不甘心,以头疼头晕有后遗症为由要换医院再检查……
: 3这些行为都是正当的吗?是不是对方有权去看病直到他达到目地或我认怂为止?
: 4最终检查超出保险赔偿限额是不是都得我个人赔偿?
: 如果最后难道起诉,法院是否对那种治病和检查毫无办法,也不能支持我了?
: 5请问大家给个现实可行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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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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