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现在使用的交通规则名义上针对“机动车”的,实际上是针对汽车,但是摩托又归在机动车类里面,所以名义上只好要求摩托遵守机动车规则,比如汽车版流行的钻缝说。这是一种政治正确,但并不符合道路管理的目标,即安全和效率,典型的场景如高速公路上的应急车道,实际上摩托车走应急车道于人于己都有益而无害——但是这政治不正确。
而实际执行层面则相对务实一些,比如将摩托核电驴、自行车统统归为二轮车,使用专门的二轮车道;又比如在路口停止线前方设置二轮车等候区,默许甚至要求二轮车钻缝到队伍前方。
人工管理的时候更多遵循务实原则,除非有发生事故。当然典型无争议的违法行为除外,比如闯红灯、逆行,但这些“硬违章”一般由电子警察来执行。
【 在 zorro9527 (不会游泳的鱼)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的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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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 交警和汽车司机都搞不清楚摩托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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