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第四款
第四款
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墓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已与诸国全权大臣合同商定,其碑由各该国使馆督建,并由中国国家付给估算各费银两,京师一带,每处一万两,外省每处五千两。此项银两,业已付清。兹将建碑之坟墓,开列清单附后(附件十)。
其他款我就不贴了,几乎每一款都有 中国两个字
这还不算官方文书么
【 在 trenperhaps 的大作中提到: 】
: 直接贴deepseek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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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gqzhb FROM 218.6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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