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定向委培没问题,这个一直都有的,毕业后违约不去定向单位属于不道德行为,但只要交了违约金给了处分,也不违法,不会再有什么处罚了。但如果是高考移民,占用了不属于她的委培名额的话,那就很有问题了,应该开除学籍取消一切学历证书!
【 在 qlszc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尔那茜本是北京市户口,就读于北京十一学校,高考却占用了内蒙古自治区定向委培名额,被指“高考移民,占用当地教育资源”。之后,那尔那茜通过定向委培政策考入上海戏剧学院,协议约定毕业后应返回内蒙古自治区对口单位服务,但她毕业后未履约。
: 定向委培政策是国家为支持边远地区发展而设立的特殊人才培养计划,通过降分录取等方式选拔学生,并要求毕业生返回指定地区服务。这种政策体现了国家对边远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重视,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但那尔那茜疑似不履约的行为,被网友指出“没有维护教育的严肃性和政策的权威性”。
: 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需到招生时确定的定向地区、单位工作一定年限,违约需承担相应的后果,比如退还费用、缴纳违约金等,违约行为还会被记入个人档案,影响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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