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测核酸时儿子这样的举动,该不该鼓励?
你怎么不顾事实说瞎话呢?楼主明明写的大白被问依据时没说出来,还说“不管什么依据,规定就是规定”。大白并没有说“依据就是单向通行,避免感染”。这就是我说的好笑,你不在现场,也没有利益相关,却竭尽所能编瞎话替大白辩解,大白没做到的工作,你倒是忙活得一头汗。如果换成淘宝客服,说“别管什么依据,不退货就是规定”,你还会挖空心思替卖家辩解吗,还是骂奸商应该被投诉?问问自己,分别心从哪里来。
【 在 greenapp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依据就是常识性的:单向通行,避免交叉感染,这你很难理解吗?
: 当然你也可以不遵守啊,你觉得这是卑躬屈膝那你就不用卑躬屈膝,大家也可以都不用遵守,来回队伍中穿梭就好了,下次你核酸的时候就可以不用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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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并不代表比别人高的地位,而代表比别人多的责任,没有能力、没尽到责任,就会自动失去权威。靠别人辩护也不能重新获得,只能靠自己。
【 在 swr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顶,这人连大家质疑啥都没搞清楚,质疑的就是“不能质疑”这件事本身,无限制不解释的规定和管理,透支的是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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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规则的依据,可不仅仅是口才不行的问题,而是违背了职责,损害了社会。医生做手术之前,和家属说不清手术的依据和风险,可以认为“没啥不对,就是口才不行”吗?一个权力,是对应明确责任的。没有尽到责任的权力,就会直接损害他人的权利。这是很严肃很严重的问题。
【 在 eventvwr 的大作中提到: 】
: 拉绳单向通行,人多的时候避免聚集。大白没啥不对吧,要说不对就是口才不行,没啥管理能力,说不出个一二三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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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执行人,应该清楚自己的责任,如果能力不到就提高能力,或者退出工作。“让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个水平是没有资格胜任任何工作的,甚至是事故和犯罪的基础。
【 在 WAMP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白很多是志愿者,是最终的执行人,是安排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解释不清楚原因太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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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居民没有和大白签“随便拉绳不需要理由”的合同。如果有这个合同,那就是拉绳的依据,在被质疑时大白应该说出这个依据。否则居民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实际权威是高于大白的。
【 在 shijian58 的大作中提到: 】
: 物业合同内如果你签了这一条(打你一顿才让回家),很大程度上保安就没错,当然合同是否有效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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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铁公司是经过正当程序制定的时刻表,那必然有很强的合理性,必然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这个前提下,有人有不同意见,意见的合理性必要性不会超越现有规定,那么闹事的行为就是不合理的,而应该按程序规定补充意见来完善规定。但如果现有规定只是某人自己的意思,没有经过公认,那他的意思就不比我的意思高级,作为公共规定就侵犯了我的权利。我找他闹很正常,因为是他先动手的,我只是自卫。
【 在 shijian58 的大作中提到: 】
: 例子你都没看懂,我举的是你认为要提前发车,不是地铁公司任意更改发车时间。如果地铁公司随意更改发车时间,而没有公示,那是地铁公司错,例子我举的大了点,但像你这种逻辑不清的人也看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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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就是这样,仅仅因为人多势众和依附权威,就认为自己天然高尚和正义。人类历史上群体性悲剧都是因为这个,个体再坏也干不成大事,群体以正义之名行卑鄙之实最可怕了。
【 在 AdmireLiBa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也这么认为
: 毫无思考能力,以大众规则的名义侮辱他人
: 妥妥的无脑暴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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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范围内的质量问题需要集体质疑,但不在服务范围内的行为,比如保安把业主的门锁起来,保洁在花园里种菜,这本身已经是违法侵害,不是服务好不好的问题了。那被侵害人和任何人都有权质疑。
【 在 yang6 的大作中提到: 】
: 跑个题:
: 物业合同现在确实是服务好坏(无法量化)都照收物业费,所以物业服务“不好“时,个人无权单独质疑,需要业委会;或者无法质疑,如果没有业委会,才引起了很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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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是否能理解,不是你解释与否的理由。你解释了,家属不签字,患者死了责任在家属,你没解释,患者死了,责任就在你。公共规则没有“小事”,再小的事如果影响所有人,也是大事。效率不体现在做事时逃避责任,而体现在事先有充分准备。把依据和逻辑搞清楚,用简明的语言进行表达,培训执行人理解和贯彻,以及如何向大众宣传沟通。事先的准备,就应该包括民众无法理解时该怎么办,包括有冲突时通过什么程序解决,包括哪些情况可以灵活处理,哪些情况是原则问题,哪些情况是执行人过错和如何惩罚。花钱养活专业人员,是做这些工作,保证事情发生时一切有法可依,井井有条,民众信服。效率是在品质基础上的效率,不是胡乱作为的借口。
【 在 eventvwr 的大作中提到: 】
: 执行有理有据没问题,但是也得兼顾效率。如果什么规则都得把背后的依据和逻辑讲清楚,那只怕是黄花菜都凉了。尤其是面向大众的规则,受众群体本身就是参差不齐,那要是有人理解不了,这规则难道就不执行了吗?大的涉及到原则性的规则讲清楚依据和逻辑就好了,小的不涉及原则性的灵活应对就行了。现实中因为家属理解不了医生手术的依据迟迟不肯签字而贻误病情导致病人死亡的案例也是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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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没搞懂层次,规则需要依据,是任何制定和使用规则人的责任。本案质疑的不是规则内容的正确性,而是质疑规则制定的正当性。如果大白说不出任何理由,那就已经证明他的要求没有正当性,任何人都不必遵守。如果大白说了依据,常识能判断有合理性,但有人有不同意见,那才需要通过规定渠道反应。对于明显无理要求,直接不遵守是应该的。否则劫匪要钱难道我也要给,然后再去报案?
【 在 shijian58 的大作中提到: 】
: 居民到我这里来测核酸,怎么管理是他们制定的,是否需要拉绳由他们决定,不是居民,这点特别重要,请理解清楚,你质疑可以,不应破坏他们管理规则表达,而是通过合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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