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华因女友陈某的狗(未牵绳)被过路车辆轧死,向车主周某提出巨大金额赔偿诉求被拒,持“野猪矛”冲进周某家中将周某及其丈夫蔡某残忍刺死。在此期间,周某11岁女儿因惊恐攀爬至窗外坠楼身亡。周少华终被判死刑并于2018年2月12日执行。
仅从报道中看出,被害人是愿意赔偿的,而且1500元也给的不少 (这里不清楚狗的品种,暂时认为还算公道) 最少被害人态度是积极的,周少华提前准备杀人工具,并且实施杀人行为,判处死刑罪有应得,可怜被害人一家人 尤其是孩子了,没能逃出魔爪。
虽然与案发地相隔甚远,虽然与被害一家素不相识,但是始终被一种愤怒支配着,就为一条狗,三条人命,凶犯终于伏法,大快人心之外,心中的疑问却始终解不开, 为什么人命在有些爱狗人士眼中就不如狗呢?
--
FROM 114.22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