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法盲大行其道,是中国法制建设太落后,这个法制底线远远落后于社会实践。
如果法律层面制裁不了女老师娈童/出轨/PUA未成年,而且还是长年累月,“每一届喜欢一个小男孩”,谁给飞来绿帽的丈夫/堕落的社会/糜烂的教育一个公义?
别忘了,同样的案例如果发生在你们误以为很开放的西方,知道是什么结果吗?女老师领20年牢饭,再加上惯犯受害者不止一个,她这辈子都得在里头。 媒体会报道,作为受害者丈夫压根不需要曝光什么,因为法律会给所有受害者正义!
【 在 blacklx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轨事件因为不道德,就可以任其网暴,搞舆论审判,这和中世纪有什么区别。这让我想起张扣扣案,如果也搞舆论审判,会是什么样子?连人的基本权利都不能提供基本保护了吗?法律是社会运转的底线,这个底线是基础的意思,不是说法律地位低,道德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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