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罪刑法定的意见从来没变过
你连罪刑法定这四个字都写不对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为什么法盲大行其道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Feb 22 11:43:36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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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最高检都打肿过你的脸。现在又来公开否定我囯刑法罪刑法定原则了?你才是无耻的法盲,恶毒攻击涉荟竺益砝稚,误导他人。
: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自己心里很清楚,从来就没有限制过罪刑法定这几个字
: : 你就是属于百度法学家水平
: : 不承认这个事实,就是真正的无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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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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