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如果苏享茂的死是翟欣欣造成的,那净身出户的都跳楼
我说的都是事实,造谣的是你们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可笑你还在造谣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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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离婚协议达成前,苏享茂就从银行取出700-800万,后来他侄子又给他的账户打了50-100万,真正的缺口不超过100来万。不要说和亲朋借钱,单单海淀两套房上千万,远超这个数额。苏家的那个带宽公司证人提交给民事法庭的证词里都说了苏不可能是因为没钱紫砂。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了凑钱抵押房屋贷款几百万呢还,资金链断裂,协议规定超期要再赔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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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我传播的都是事实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看到你在传播毫无依据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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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声嘶力竭要苏死的话那么可怕,怎么在苏所谓的遗言里一个字都没有提到呢?说明遗言早就写好了,紫砂顺带栽赃女方的计划早就拟定好了,这和那个聊天记录恰好能够相互呼应。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根本连死字都没有,比起翟声嘶力竭要苏死的录音以及要人家死的微信记录屁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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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人为什么要提离婚因为苏想离婚不想办婚礼,苏的自述里都承认了。苏雅凤占理的话怎么不出示6月16日之前的聊天记录呢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要脸,谁刚结婚就口口声声离婚有大量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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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根本没有证据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证据太多了,而且应该是法庭认定才算数 检方只负责公诉不能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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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在侦查机关做的口供不是口供么,对检方翻供不是翻供么?你用女方认罪来论证女方有罪,就是靠自认其罪,和口供不是同一个性质嘛?你的常识不名一文。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检方提交的是侦查机关口供,根本没有呼格认罪的表述,呼格对检方翻供又不是当庭翻供,且当庭翻供也不是认罪情节。口供和认罪是两回事,你没有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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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jbj8 FROM 110.87.30.*
FROM 110.87.30.*
口供和认罪都是在人身在控制下不能充分获取信息不是根据自由意志做出的表述,作为论证有罪的证据(我说的不是法院,说的是你)显然是薄弱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规新闻媒体称其认罪,我为啥信你?认罪本身不是证明,代表嫌疑人态度。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口供,什么是认罪意见。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八种证据之一,是嫌疑人的证词。认罪认罚指嫌疑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行为。你连基本概念都没有。口供指供述事实,认罪是表明态度意见(意见性内容根本不属于证据)。仅有口供中承认自己犯罪事实,对应判决表述是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而没有认罪悔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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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因果关系当然是客观了,在本事件中苏享茂多次表示自己要死亡逃避罪责,这不是微醉紫砂的有力证据是什么?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笑,每个人感受本来就会不同,效果也有不同,不管什么名词。这都跟构成罪行没有矛盾。不是什么人都会这样,不是每个人一定这样,都是法盲的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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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
我知道的是事实,如果不是事实那你具体举出来哪点不是,你举不出来跳脚空口说白话有啥用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毫无依据,完全揣测,你连什么事实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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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0.8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