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你同事的父母应该70多岁,那算死的早的,只能是特例。我公婆前些年一个86,一个84走的。那是我老公已经59岁了。虽然留了海淀的房子给子女,但我们年纪大了,自己的钱应该足够余生用了,留下的只是锦上添花,只能给孙辈了。所以楼主如果和这个女士结婚,女士的父母资产的继承太遥远了,远期支票没太多意义。所以才有隔代继承这个说法。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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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房1千万的话,一人500,2000万的话,一人1000,中年继承或者孩子继承的话,就不算财产了吗?我同事是姐妹俩,40多岁,去年父母都走了,每人1000+,海淀一套三居室的价值,还没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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