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回去看看原贴,他并不是站在原地质疑规定的合理性正当性合法性,而是直接拒绝执行规定,跨过绳子直接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我认为如果的确不认为这个规定有合理性正当性合法性,应该要么不把自己置入这个状态中,要么按规定执行之后再进行理论甚至抗争抗议等更为激烈的行为,如果赢了可以追偿损失。
我所强调的是不能拍自己脑门认为看到的规定不合理就不执行,不是不能反对不合理的规定。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觉得,是有人问依据什么,制定规矩的人说不出来。公共规则没有依据那就是个人拍脑袋定的,没有依据就没有合理性、正当性,自然更没有合法性。做一件事情的原因,比结果更重要。划分责任主要看原因。
: 你不能觉得杀人不合法,因为法律已经规定了禁止杀人,有充分依据,也经过正当程序。你可以反对法律规定的内容,但必须同意这个内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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