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就是你断章取义,作为读懂法律的前提的基本常识和逻辑都没有
按照你在那儿反复死杠的,一个人,无论多么渣,只要披上教师的皮,都可理直气壮的要求全社会尊重
是你愚蠢糊涂是非不分还是教师法愚蠢糊涂是非不分?
杠精是不是看不懂,教师法整部在说些什么?
教师法的主旨就是为了规范教师行为,为了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一个教师不该做不能做的,也就是为了区分合格与不合格,为了明确“名”与“实”怎样才是相符
违背教师法的教师是不合格的教师
不合格的教师没资格作为“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里的那个“教师”要求尊重
都违法了,你要考虑的是接受惩处惩罚了,还在那儿惦记要求全社会尊重呢,你想多了!搞笑!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的是教师法的原文怎么规定,你说的是教师法的对错,咱们说的不是一个东西。
: 鸡同鸭讲,还是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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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indinwillow FROM 60.21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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