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正常,本身在性别之外也是有阶级区分的,本身男性也是可以为奴的,这个在古代刑法中会有综合考量。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无父无母不是奴籍的通奸女性被惩罚的多了。
: 至于男性惩罚,不否认二重道德下的实操是弱于女性的,但成文的珐率,并未体现。不平等的方面是通奸的对象。比如男仆私通主母,和私通他人,处罚不一样。都是奸夫。女的却一定程度相反,女奴私通主人,甚至没啥处罚,畜养歌姬舞伎等,赠与他人玩弄,都不被以通奸论处,但反而是地位更高的主人妻妾,一旦不洁惩罚比较惨烈。体现的是保护统治阶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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