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能是有些概念上的误解
所谓无责,可能只是无刑责,大家口头没说那么准确罢了
至于通奸自由,我不是说了嘛,就没有通奸这个词
【 在 windinwillow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一切的根源是现行法律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没有通奸罪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Feb 22 18:04:55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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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猛烈宣扬“通奸”无责、“通奸”是人的自由的才是专门拿欧丑的“人权”“自由”为依据说事的
: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 对,你只要承认我国跟欧丑不一样就行
: : 简单来说就是非常简单,当然我也只能简单的说,复杂的说那可就太复杂了
: : 简单说你得先承认几个前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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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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