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和前面那人说的已经很清楚,不再用通奸这个词,说的就是“婚外性关系”
我说的几种情形,都是各类婚外性关系
另外你对破坏军婚的理解是错的,这个就不教你了
自学法律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没人给你讲解
整天就知道搬一些错误概念瞎套
好惨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一切的根源是现行法律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没有通奸罪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Feb 22 18:43:05 2024), 站内
:
: 不要再显示无知,故意丢人了。重婚,破坏军婚,都不是通奸概念,重点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同居,而不是打一炮。跟军嫂打一炮,也不算破坏军婚。
: 【 在 shuofa11 的大作中提到: 】
: : 都说了好几遍了
: : 有一整套体系惩罚,包括重婚罪,破坏军婚,离婚少分,婚外同居列入重大过错,等等
: : 看不懂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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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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