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对女方感情的伤害。
感情破裂离婚,就老老实实承认自己不爱了、没感情了,这是离婚正当理由。
各种指责对方,学历低、性格差、对自己妈不孝顺、自己父母不同意之类。这些抢占道德制高点的,其实不是离婚的正当理由。
女方一直就是这样的,男的当时为啥自愿和女的结婚呢?既然自愿结婚,那就是认为这个婚是对自己有利的,得到美女那就是“利”。后来腻了、看中别的利益了,离婚也可以,但是吃过的说没吃就有点过分了。
【 在 zmud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夫亏欠夏天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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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chuangy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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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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