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bocaj (boca), 信区: MyFamily
标 题: Re: 一切的根源是现行法律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没有通奸罪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Feb 23 18:13:01 2024), 站内
可以查查,刑砝侮辱罪的客体是妇女……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一切的根源是现行法律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没有通奸罪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Feb 26 13:00:29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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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的懂237条么?246条保护的客体是名誉,贬损人格名誉,但一般人格权很难作为考虑。这里适用246条么?女老师怎么贬损男学生人格名誉了?表演失心疯随意。
: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 所以呢?啥上下文能得出侮辱罪的客体是妇女?
: : 所以呢?啥上下文能得出侮辱罪的客体是妇女?
: : 所以呢?啥上下文能得出侮辱罪的客体是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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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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