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你援引的这个司法解释的文号吧
不然你就是造谣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一切的根源是现行法律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没有通奸罪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Feb 27 12:45:57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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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就说过来源了,还列了70年代发生的事的案例(80年的生效判决),你所谓发生姓关系,通奸,属于刑砝砝条中的“同居或结婚”才是造谣,甚至是连造谣都算不上的胡话。
: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 说说你援引的这个司法解释的文号吧
: : 不然就是你造谣
: : 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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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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