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就是没有文号,也不是司法解释
你是造谣
冒称国家机关有文件支持“和军嫂打一炮不算破坏军婚”
这是违法的
你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一切的根源是现行法律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没有通奸罪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Feb 27 12:54:17 2024), 站内
:
: 早就给出来源了。你所谓发生姓关系,通奸,属于刑砝砝条中的“同居或结婚”,才是连低级谣言都算不上的胡话。
: 【 在 shuofa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 : 说说你援引的这个司法解释的文号吧
: : 不然你就是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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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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