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育老公就相当于抚育儿媳了
老丈人养女儿,也相当于养女婿了
这就是所谓一体的
这一点与西方法律是想通的
女婿叫son-in-law
儿媳叫daughter-in-law
老公死了,儿媳有此义务
除非死前离婚了
当然实际运作中
绝大部分老人有一点办法
也不会麻烦死了老公的儿媳
【 在 wwsq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和我的认知不太一样。
: 在传统的农村,女人嫁人就成了男方家里的人了,自然要赡养公婆,否则左邻右舍都会嚼舌根子,这是道德的约束。
: 反而是在新时代,男女双方都离开家乡来到大城市定居,媳妇和公婆之间似乎没啥联系,要赡养也是老公的责任,当媳妇的似乎没有义务(比如过年不愿意去公婆家,孝顺公婆也就是买点礼物做做样子)。不知道我这样说你认不认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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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58.4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