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对赡养老人有以下协助义务:
配偶协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66条和第1067条,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如父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1
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1129条的规定,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丈夫或妻子去世后,另一方出于好心长期照顾公婆,并出钱又出力,为其养老送终,那么这位配偶对公婆的财产有继承权。2
儿媳、女婿的赡养义务:儿媳和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是协助性质的,而不是直接的赡养责任。儿媳通常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对于公婆的财产一般也没有继承权。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儿媳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
综上所述,配偶对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如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继承相应的财产。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民法典里也没有规定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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