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原文,写的是“离婚的时候,顺便”,着重在“顺便”两个字上。
说明离婚是真的,并不是为了了解“分手见人品”才离婚的……
这就跟万事不要做的太绝,“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是一个道理……
留一点回旋余地,但是这点回旋余地日后用不用的上也不好说……
话说回来,为什么非要把事情做绝呢?有没有这个必要呢?
其实后来有人跟我探讨过为什么提分手、提离婚那么快的问题……
我跟对方讲,那还是因为相处的不舒服啊,下意识的就脱口而出了啊……
没有人会真的有病把“分手、离婚”挂在嘴边的……
大家相处的舒服、融洽,不会有人这样说的……
然后我给了对方一个很好的例子,我跟对方说,你看我认识你这么久了,也没跟你说过类似的话呀!
说明在目前的阶段,我们还是相处愉快的呀!
因为事实就是这样的,对方也就同意我的看法了……
就是这样的呀!
【 在 yongqi1227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啊,难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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