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用走来走去,因为早晨不用她管孩子,我自己能负责,晚上也不用她,我岳父接孩子做饭(但是我岳父就每天自己回家住),就是借口呀,再不行,可以接孩子到她家,我下班后接回来就行了。现在岳母和我媳妇的逻辑就是小时候给带孩子了,必须在我家住,否则就对不起她小时候给带孩子。好像在我家占一间房子住就是对她孝顺,回自己家过肃静轻松日子就是不孝。
【 在 metaers 的大作中提到: 】
: 10多分钟得有大概一公里了,走起来还是挺烦的。
: 如果每天上班一样早上就得来报道,那确实不喜欢每天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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