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这个无分男女,没有性别一样,都一样的。男人不知女人,女人又何曾知男人。
但是大家既然都签了合同,不期待真的能有完整的100%契约精神,但是起码,一起合作时,你别在人家面前讲前供应商如何高质低价,从生意上来讲,这是要砸地盘的节奏!
【 在 MidNit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啊,男人尤其不要暧昧,不然怎么跟现任交代?隐瞒还是公开记录?好像都不合适。
: 跟前任有过肌肤之亲,就很难跟普通朋友一样聊天,稍不注意就暧昧。
: 喜欢暧昧的人,多半都是惦记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但是又不想担负相应的责任或风险。暧昧是一种滑头和内心不诚实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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