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死了,
但不是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没有理由替我爸爸做主处理应该属于我爸爸的那份份额。
我可以接受这部分自然湮灭,
但我也不能接受任何人过来抢夺属于我爸爸的这一份。
如果我姑姑要求我偿还她的付出,
那也应该是我赚钱付出,
而不是把本来属于我爸爸的部分直接转给她。
我姑姑的做法听起来合理,
但实际上并不合情。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谁出了钱谁就可以因此想怎么样就怎样,
但我姑姑就是这种人……
她主动管我要,
真的不合适。
在这一点上,
我小叔更聪明,
但也更阴了。
他把我爷爷从家里接走,
说要给我爷爷养老,
然后带我爷爷去写了遗嘱,
然后又把我爷爷送回来了。
这个办法虽然又阴又狠有脏,
但反而没那么伤害我。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上你有一部分代位继承权,情理上,你父亲90年就死了,没有尽过赡养你爷爷的义务,主要赡养人是你姑姑,你又是你姑姑抚养大的,而且我听你说你二叔现在也是你姑姑在照顾,那么真的你应该放弃你的代位继承权。
: 你姑姑让你签那个协议,你拒绝签,合法,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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