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自己已经朝我妈还回来了。
我爷爷之前一直是我姑姑照顾的,
给他治病什么的,
包括我爷爷曾经得过一种罕见病,
也是我姑姑找人去的人民医院和协和治好的。
所以,
我爷爷从来没有和我小叔一起居住过。
后来我小叔把我爷爷接走了,
其实就是要我爷爷给他写遗嘱,
根本不是为了照顾他。
遗嘱规定了包括但不限于我爷爷名下的这套房屋、银行的钱什么的,
都归我小叔所有。
我小叔拿到遗嘱以后又把我爷爷送回来了,
继续让我姑照顾。
直到我爷爷死亡以后,
我小叔立即拿着遗嘱去医院起诉我二叔、我姑和我,
要求排他性居住权什么的。
然后争议的焦点就是我姑姑出钱买的那部分面积到底是属于谁的?
属于我爷爷的还是我姑姑的。
以及,
我爷爷有没有老房子属于我奶奶的房产份额分出去。
还有就是,
我二叔作为病人,
我爷爷是不是应该在处置遗产时考虑到他。
总之,
这套房子根本没有我的事情……
如果不是我妈打着为我好的名义在这里面搞事情,
事情根本没那么复杂……
因为这个房子,
我姑姑其实可以自己过来住的吧……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现在有一个可以确定的权益损失,就是你妈把房子钥匙拿走了。
: 以这个理由投诉,说明户主是你、你姑姑、你叔三个人,你妈从1995年就和这儿没关系。
: 你妈拿走钥匙你没法给另外两个户主交代,要求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协调你妈把钥匙还回来,或者给你换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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