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情况也是你说的这样,
因为我姑姑对我爷爷一直照顾、
我爷爷签完遗嘱后又被送回来。
即便后来我小叔去找法院监察了,
我小叔也被驳回维持二审原判了。
但是,
我二叔的诉求确实没有得到满足,
我奶奶的那部分份额好像也不了了之了,
至于我,
我曾经提出我爷爷生前签遗嘱时可能不清醒,
要求做鉴定。
但是法官跟我姑说,
人死了做鉴定特别贵,
我姑就说算了,
我也没有坚持。
这里面有一点,
我姑姑其实只想把她自己的那份要回来……
因为如果我二叔和我都不要,
我小叔就会多拿一些。
如果这样我小叔能满意,
这事就正好了却了啊……
对我姑姑来说,
她是合算的……
所以,
我姑姑其实并不打算推翻我小叔的遗嘱,
所以拒绝了我申请鉴定我爷爷生前是否清醒的建议……
说难听点,
她要是真的愿意使我和我耳熟分到,
令我小叔少分,
她会愿意的……
她其实也不想我小叔少分……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这个过程
: 第一,你姑姑是可以主张继承权大头的
: 第二,你叔拿到遗嘱就把你爷爷又送给姑姑照顾,这个遗嘱未必会被认定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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