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强闯住宅不仅仅是个人隐私的问题。
只是从民法典角度规定的是隐私。
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都禁止强入私宅。
再说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住宅不得侵入,而不仅仅是住宅内的物品。这是业主的房屋,但不是业主的住宅。居住在里面的才是住宅的主人。
法律上住宅指的是供一家人生活起居的封闭空间,不允许外人随意进入。住宅主人可以和产权、合法使用权所有人都不重合。
比如你租了一个房子,借给朋友一家人住。你如果未经朋友同意进去偷窥,仍然是私自闯入朋友的住宅。
再比如,房客欠租逾期,此时房东同时有产权和合法使用权。但房东只能走法律程序,请求法院清退。假如私自撬锁闯入,仍然是私闯他人住宅。
你法盲而不自知。
【 在 jor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个人隐私权是有边界的,我一开始就说lz是借住在亲戚家,业主是房屋的实际使用权人,lz并没有独占使用权,业主也可以授权其他人进入房屋,这种情况下lz个人隐私权的边界是她的私人物品,而不是房屋大门。
: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一千零三十三条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
修改:cccccciiiii FROM 61.185.190.*
FROM 61.18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