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这幢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我爷爷,
即便他现在去世了,
只要产权人信息没有变更,
就仍然是他,
这一点居委会和警察都是认可的。
所以,
实际上,
这幢房屋没有产权人,
更没有人可以代表产权人了。
所以,
我作为目前房屋唯一的居住人如何修暖气是我的事情,
而我从来没说过我不负责检修暖气,
我只是说我要等人一起来修,
从来没有说不修。
至于这个人是谁,
其实可以是任何一个人,
比如说:
我说我联系我姑(处理房屋事宜)来一起解决检修暖气没问题,
我说我联系朋友一起来检修暖气也没问题,
我说我联系同学一起来检修暖气也没问题……
说到底,
怎么检修暖气是我的事情,
如果楼下需要索赔也是我和楼下邻居的事情,
这些通通都和居委会、警察、我妈,
没有任何一点关系……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她知不知道无所谓,派出所知道她妈是代表房主来的就行了。她知道与否,并不影响她妈妈作为房主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权利。里面的人也不是租户,而是寄住人,寄住期间没有排他的居住权,房主或者房主的委托代理人可以自由进入房屋,无需事先征得寄住人的同意。寄住人无权拒绝,寄住人无故拒绝的,房主或者房主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强行进入。否则,寄住人就可以任意独占房屋,剥夺房主的权利,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 就算她不知道她妈妈是受房主委托而来的,房子漏水是事实,楼下邻居找上来是事实,维修人员在门外是事实,她有什么理由拒绝人家进来。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开门。不想开不是理由,是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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