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好像没有我奶奶那份哦!
具体怎么说的,
我不记得……
我现在其实不是很懂,
二中院判完了以后是不是就已经确定产权了?
没有再改判的余地了?
那既然如此,
我小叔和我姑姑应该着急把房子弄回来了啊!
因为早晚跟我没有关系了啊!!!
他们为什么没有行动呢?
因为我住在里面???
我今天被气疯了,
因为我发现居委撒谎,
居委会的人没说联系过我姑姑,
但我姑姑今天自己承认了,
居委会的人联系过她。
然后我去派出所立案也不顺利,
既不给我立案也不给我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反正立案了也很恶心,
自己查自己,
有个屁用……
【 在 cccccciiii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用哭惨啊。你爸继承你奶奶那份本来就是你应得的。
: 就怕你在之前的案子里做了对自己不利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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