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也不是。这不是别人责任,社会责任。比这严重的生活困难或家庭矛盾多了。借此要说啥?还是得说个人心理健康。
【 在 KEILLY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照你这种逻辑和想法。
: 在你这种框架下,那我只能说:她死了就死了呗,不重要、别强求。
: 这连单方指控都算不上,且社保都是同等的。就算有人催,就能自摋摋人么?比她更困难的多了,有几个自摋摋人的?这是她自己问题还是所谓涉荟的恶造成的?就算巨婴都满足了,就没有这种的了么?至不至于最少以涉荟一般成员平均标准才有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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