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推理有问题,存款合同成立是没问题的。存款保险机构在这个交易里面根本没出现,保费也没收,存款保险法律关系怎么成立的?存款保险合同是商业银行与人行缔结的以存款人为受益人的合同,人行保费也没收,商业银行此笔存款也没上报,存款保险合同关系怎么成立的?很多人讲善意第三人,这个概念不能滥用,表面与你有合同关系的,例如相对于银行,他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这个当然可以用善意第三人的概念。但是存款保险机构与储户不发生直接合同关系,你怎么相对他成善意第三人?
【 在 coolge2010 的大作中提到: 】
: 银行是真的,银行是存款保险认证/授权的银行也是真的,小程序也是真的。
: 卡号是真的,但是没上报,存款是假的。
: 所以是诈骗犯罪,但是涉嫌保险诈骗罪,虚构保险标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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