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罪吗?
【 在 Sub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银行内外勾结,用真手续开发假系统上线和上第三方平台,用的是真的银行储蓄牌照,不是不具备吸储金融牌照的机构公开吸收公众存款。对于储户来说,储户无论从哪个渠道得到的都是银行合法吸储的宣传信息,储户通过银行指定的通道存款完全没有责任。
: 银行吸储后未存入银行系统,如果是银行决策层决定不入帐,并安排工作人员实施,显然该行为属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
: 如果银行毫不知情,外部人冒用银行手续吸收存款并转移存款,理应属于诈骗行为,目前看银行不但知情,而且还配合犯罪分子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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