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对,银行参与了,就算是内部人员,能够掺和到银行内部系统上去,那也是职务犯罪,银行同样担责的。银行不入账,是存款不入账罪。另外,不要再扯那个假系统了,就是毫无逻辑可言,别有用心的人混淆视听。这个系统的钱可以去柜台开出存款证明,APP上面可以看见,当时客服电话承认有这个业务,这哪里仅仅是个假系统能办到的。无穷多需要和银行打交道的步骤。整个银行都参与了。
水木堂堂高知论坛,居然有很多人纠结这个,讨论这个。说到底不过是不想出钱,又想维护银行的名声.....
【 在 Subway 的大作中提到: 】
: 银行内外勾结,用真手续开发假系统上线和上第三方平台,用的是真的银行储蓄牌照,不是不具备吸储金融牌照的机构公开吸收公众存款。对于储户来说,储户无论从哪个渠道得到的都是银行合法吸储的宣传信息,储户通过银行指定的通道存款完全没有责任。
: 银行吸储后未存入银行系统,如果是银行决策层决定不入帐,并安排工作人员实施,显然该行为属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罪。
: 如果银行毫不知情,外部人冒用银行手续吸收存款并转移存款,理应属于诈骗行为,目前看银行不但知情,而且还配合犯罪分子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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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guangjie FROM 222.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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