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存款,不是公安局能认定的和公告的。
河南政府就是想把案件定性为非吸,
那么,许昌公安局的公告,就只能这么写。
公告得符合河南政府的目的和要求。
6月许昌公安局的公告,对比5月中央的公告没有新的内容,不谈涉案金额,不谈责任人员,不谈资金来源去向,通篇都是废话。
那为啥还要写这篇公告呢?我觉得,可能是在红码事件的压力下,被要求出面安抚储户和吃瓜群众:
你们别闹,耐心等着,要不还得花警力维稳,耽误时间。
最后,将来赔不赔,还得看金融影响,得看中央和河南政府的博弈
【 在 wp2004114 (毛大师) 的大作中提到: 】
: 基本证实了本版此前大家争论的焦点,通过三方支付渠道充值进入银行对公账户的钱,大概率不是存款。
: 按照目前的表态,rmyh和ybj是不可能介入动用存款保险兜底的,hn一门心思就在追赃上,可能也没钱拿出来补窟窿。
: 基于网上的储户与银行之间的表见代理合同是成立的话,为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村镇银行资不抵债的话,hn应该安排其他银行来收购,以时间换空间,消化这个窟窿。
: 现在的形势确实不利于受害者。走sf途径,基本打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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