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没错,确实是诈骗,诈骗受害人是银行。
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成立。
(请参考最高院再审天津银行存款被盗案。)
存款保险机构在储户(债权人)与银行(债务人)之间提供(限额)担保。
https://new.qq.com/omn/20220515/20220515A032VS00.html
【 在 Coolwind81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认为政府的通报不可信,认为是政府甩锅。
: 那如果这就是事实呢?
: 难道真被诈骗了也只能黄泥巴烂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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