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对公账户,其实就是第三方了,只是以银行名义的第三方,银行相当于让诈骗犯借用自己的名义行骗,这件事要么银行蒙蔽度小满,要么度小满知情但蒙蔽客户,都要连带责任的。
【 在 wp2004114 的大作中提到: 】
: 应该是进了银行的另外的对公账户。
: 版上很多人认为进了银行的对公账户就一定是存款,因为村镇银行只经营存贷业务。
: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银行也是有限公司,一个公司有非常多的对公账户的,像归集客户存款的一般是结算账户,像银行付员工工资什么的又是另外的账户。银行可能还要装修啊,收一些其他费用,它会开出其他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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