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讨论真假系统,真假存款,混淆视听。
以银行名义揽储,还不是存款?
以后存款保险基金给各大银行颁发存款保险标志的牌牌可得当心了。
不能想着后面可以有存款保险费可以收,还要想着理赔概率大不大。
如果通过审查银行内部封控系统,发现有安全隐患,则需根据风险大小不授牌或者提高
保费。
现在的保险公司不都是这么干的嘛。
不能只想着收钱的好事,却不想承担理赔的义务。
如果觉得这家银行可能存在瞒报存款的情况,就可以不授牌。
既然已经授牌了,就应该认可了银行的交易系统,如果没有足额上缴存款保险费,也只
能保险基金自认倒霉。
【 在 orf 的大作中提到: 】
: 银行受实控人操控,以银行名义揽储,但是走的对公账户,非个人存款方式,不属于银行保险范围,但是银行参与诈骗,必须连带担责赔偿这些人。
: 至于度小满,要看其知情程度,如果知情却不告知储户此非个人存款类型,那度小满也连带担责。
: 现在起哄要国家用银行保险担责的,基本上都是带节奏的,我一开始也以为这些是个人存款,慢慢才搞明白,可很多人根本还蒙在鼓里的。
: ...................
--
FROM 223.7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