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能查到余额,能开出存款证明,那就应当认定是存款。所谓声明系统是假的余额是假的什么都是假的,就算确实如此,储户也没有责任,不影响存款认定。
储户没有能力和权力去调查银行内部资金流,去分辨到底先进了哪个账户,存款合同也没有约定什么直接进个人账户且央行报备才是存款。除非这些流程已经明确写在合同上并且让对方可合理检验,否则银行以此抗辩非存款就是没有依据的。
你跟别人签个合同,回头你说不好意思我的规矩是左手签字才有效,右手签的无效
【 在 TonyLe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然是进谁的账户就对谁负责啊(目前看很多进了骗子的账号)。没听过说要对其他账号负责的。
: 但储户显然不接受这个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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