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很多遍了,并不是没有过程,就不会受害。
事情都分析得这么清楚了,为什么还要拿没有过错来说其他方就该兜底呢?难道保险方就有过错了吗?
【 在 alph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其它责任人能出钱的出钱,暂时出不了的可由存款保险基金垫付,由基金后续追讨赔偿款。
: 现在的保险公司不就是这种模式嘛?所以理清事实真相,确定各方责任是现在最关键的事。
: 有多种信息表明,储户就是在与银行的交易系统进行存取款的操作,绝大部分储户没有什么过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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