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投保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予以记录并作为调整该投保机构的适用费率的依据:
(一)未依法投保;
(二)未依法及时、足额交纳保费;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资料或者报送虚假的信息、资料;
(四)拒绝或者妨碍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核查;
(五)妨碍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存款保险基金使用方案。
投保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对投保机构的主管人员和直接
责任人员予以公示。投保机构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还可以
按日加收未交纳保费部分0.05%的滞纳金。
【 在 capablanca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就是监管的问题了,这些数据银行不会披露的,披露的也不见得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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