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Coolwind816 的大作中提到: 】
: 央行没有各行的存款明细数据,所以也就不存在开放接口的可行性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包商银行破产后,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存保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建立存款保险信息系统。
去年开展了存款机构信息报送试点工作,今年年初要求吸收存款的机构建设同一存款人信息报送系统,对同一存款人信息进行归集报送,截至目前,没有正式报送,现在确实没有完整信息,这个信息以后会有。
问题是,存款是普通银行(除政策银行外)业务的基石,客户之所以敢把钱存入银行,是假定可以取款的,这样银行的业务才可以循环,如果这东西都需要第三发证明,确实有点儿类似南京彭宇案。之前没有听说如此规模的存款案例,这是银行的底限。
存款信息是很敏感的数据,大规模集中后,同时开放查询权限,会存在其他衍生问题。当然不排除监管机构有相应计划。
有没有了解国外银行是如何界定存款行为的呢,这的确需要明确、清晰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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