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有的人真的喜欢胡搅蛮缠,
根据美国联邦法典的第5324节(a)(3)条款规定,任何人不得通过“结构化拆分(structuring)”的方式,逃避法律规定的金融记录报告。
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你拆分大额现金逃避报告了,你还这么做被查了,你说小额本来就不用填8300 报备
这就像有人入室盗窃被抓了后,在警察局大喊我踩点时就是从他家门口来回经过了10次,这哪叫犯罪?
中国一个身份证号5万你觉得完美,美国规定1w一下不用报你觉得不完美?中国人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换外汇,中国用各种莫名其妙的罪名惩罚因为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代转,美国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拆分,你觉得中国的完美,美国的不完善?
只能说脑回路的确不一样
【 在 Un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小额本来就不用填 8300 报备啊,只不过这么干多了被盯了上了吧,加上明星确实不是撅着屁股挣 W-2 和 1099 的。。。
: 要我说,有本事就规定同一个 SSN 多少时间内只能存多少现金不就得了,非搞得模模糊糊的每次划线,就好像加州每次盗窃不超过 $950 不能逮人一样。
: 而且,其实 8300 表格不是只存款时候要用,而是使用超过一万现金的时候报备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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