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就是交易已经达成了,其他债权人已经同意了啊,不然怎么这么操作的?
本来两家银行资产就不太好,如果直接破产,你觉得原有股东还能有资产剩下么?根本就不会有。所以,这个对于原有股东根本就不会造成损失。但是这种方式对存款人还有银行员工是最好的选择了。
我相信,辽宁这种模式以后会成为普遍的吸收合并风险金融机构的模式。你如果不信,拭目以待就好了
【 在 alph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样做,其它债权人同意吗?
: 那赚钱就太容易了,以后都这样,好的资产剥离,然后破产赖账?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2」
--
FROM 223.1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