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并不是经营风险导致解散的。
【 在 wim 的大作中提到: 】
:
: 目前的人寿保险都是刚兑,如果保司破产或者解散后会由另一家公司来继续执行合同。目前比较出名的就是安邦解散后,由大家全权接手,除了合同上的保险公司名字换了,其他什么都没有改,仍旧按照原合同执行。不然安邦都解散了这么久了,为啥都没有听到安邦的客户闹事??
: 【 在 lixiang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 哦,这个合同的执行依赖保险公司的存续吧?能否像寿险一样在保险公司破产或者解散
: 后指定另一家继续执行?
#发自zSMTH@MI MAX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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