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触及关键问题了。
实质就是因为工资和年终奖分别计税,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风险等因素的前提下,应该就是让工资的应纳税部分(税前-五险一金-专项扣除-起征点)和年终奖大致平均化,先占满低税档最合适。
但是又因为你说了的年终奖税额非单调递增的奇葩问题,所以计算靠档的时候,还要进一步仔细估算一下。
有些单位财务靠谱,会主动根据每个人情况个性化计算,有些图省事不考虑分开发,或者统一分开发,都有可能会导致员工错失“合理避税”的机会。
个税体系其实是可以搞的很复杂,很多空间的。咱们村已经是简单粗暴不烧脑的了,咱这也就开个贴讨论一下,这楼里很多人,连年终扣除数这个bug都不知道,而在大漂亮那边如何报税是很多律师的一门营生。。。
【 在 bolaris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二笔是合并到工资计税,不好意思我没说清楚。而且我默认(各种扣除后的)全年应纳税额在36000和144000之间。
: - 来自 水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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