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袁说需要47万两,袁又说毛文龙拿到33万两有贪污,这叫自相矛盾,是自己的两次话矛盾。而袁崇焕的话和毛文龙的话有矛盾太正常了,这算原告被告双方,这俩有不矛盾的吗?在讨论中,袁崇焕只是原告(或被告),不是法官,他说的话不是真理,也不是事实。
第二,57万、100万到底是计划还是申请,还是实发,你一直在回避,现在搞清楚了吗?袁崇焕给毛文龙定的罪是贪污,可不是虚增,是既遂,可不是未遂。
【 在 fromsky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毛病啊,
: 照你这个等于法,东江原来只需要47万两
: 而毛文龙一直以来向朝廷索要的前57万两,后100万两,这不就是巨额虚增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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