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钱在银行是个数字,但是这个数字是银行间控制的。你用建行卡在一个工行开户的小卖店消费,建行你帐号减,工行小卖店账号加。改成数字货币是可以国家直接追踪、认证的,就像现金印了“中国人民银行”一样,消费不需银行认证。如果完全推广,抢劫、绑架的钱就不存在旧钞票不怕监管的问题了。
现在的消费券性质应该和数字货币无关,是有人借机做广告。
【 在 RythmOfWind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又看到在发数字人民币的红包了,发现现在所谓的数字人民币红包其实就像电商的优惠券一样,只能用于某类服务或商品,这个还能叫人民币吗?人民币难道不应该是通用的吗,想买什么商品服务就买什么商品服务,为什么现在搞成了优惠券?难道是找了些原本电商的运营推广人员在设计数字人民币,所以才搞成现在这样子?
: 还有我想问的是,现在把钱存到银行里不就是变成了一个数字吗,现在大家不就是把钱当成是一个数字在使用吗,另外搞个数字人民币的现实意义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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